涉及“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曝光
为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涉及“有限空间”的典型违法案例予以公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案例一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2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北京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二区某号内的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行为,经理李某对此直接负责。
处理结果:
北京某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立案调查,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该公司处0.5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李某处0.1万元罚款。
案例二
基本案情:
2026年5月7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北京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十里河村某商业街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行为,店长孙某对此直接负责。
处理结果:
北京某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立案调查,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该公司处0.5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孙某处0.1万元罚款。
案例三
基本案情:
2026年5月20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北京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街道南平街某号的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行为,经理张某对此直接负责。
处理结果:
北京某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立案调查,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该公司处0.5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张某处0.1万元罚款。
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重要性: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作业,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通常通风不良,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等极高风险。统计数据显示,中毒和窒息事故在有限空间事故中占比高达96%以上。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能够从源头上消除或控制致命危险,最大程度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十三条 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
法律知识摘要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并及时更新。